不断增强党校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创新性
陈姿伊
202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是党校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党校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党校工作进入了一个系统性重塑、整体性优化的新阶段。
一、增强整体性:通过资源整合来提升整体功能
系统观念的核心要义在于强调整体性。《条例》将党校工作置于中国式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全局中统筹谋划,坚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着力把办学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全党办党校的强大合力。组织体系的整体性延伸。《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应当设立党校”,这将高校党校正式纳入全党办党校的总体体系,实现了党校组织建设从党校到高校的横向拓展与纵向深入,确保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知识分子和青年群体中的覆盖广度。职责使命的整体性定位。《条例》第三条将党校工作的目标从“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至“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并新增“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的表述。这一变化将党校的职能从“育才”单一维度,拓展到“育才”与“献策”并重,并将其作用提升至服务“民族复兴伟业”的全局高度,使命任务实现了整体性升华。资源配置的整体性优化。《条例》第十二条提出“整合县域教育培训资源,统筹用好党校资源”。第十四条则明确要求各级党校之间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第二十三条要求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国党校的培训资源。从纵向上推动各级党校之间增进交流合作、共享优质资源;从横向上进一步加强党校同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系统性的优化资源配置、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了党校系统的整体功能。
二、提升协同性:在促进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和服务的良性互动中实现协同高效
系统的功能最大化有赖于各子系统间的有效协同。《条例》打破校内工作的条块分割,有助于各项工作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中提升整体功能。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的协同推进。《条例》第十四条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应当加强在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明确指出教研咨要共同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者相互促进、协同发力,有利于推动教研咨一体化发展。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注重系统性。如第五十四条提出统筹加强教师、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又如第五十七条致力于构建“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教师管理体系,将队伍建设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形成了环环相扣、协同发力的程序链条。在学员管理上实现教育、学习、管理监督的协同。如第四十七条将学员管理明确为“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四个方面,并强调“党性教育应当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这表明学员管理是一个将思想引导、学习督导、组织保障和生活关怀融为一体的协同性育人体系,旨在实现管人、管事、管思想的统一。
三、强化创新性:通过守正创新激发系统的现代化活力
系统观念是要求在坚持根本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创新驱动系统演进升级。《条例》将“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调整为“坚持守正创新”,更加强调创新必须在恪守“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下进行。教学内容与方式的创新。《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创新教学方式上,新增了“访谈式”教法,要求“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精品网络课程,推动优质资源直达基层。”这体现了教学方法创新与资源整合创新的协同。开放办学模式的创新。《条例》将“国际合作培训”扩展为第四十四条的“国际和港澳培训工作”;第四十五条新增“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的内容,“注重用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宣介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性更加凸显。“智慧党校”建设的创新。第六十八条将“信息化建设”的表述提升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并将其目标明确为“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水平”。这表明信息化已从单一工具手段,上升为驱动整个党校系统运行模式变革的创新引擎,是实现党校工作现代化、积极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两网两平台”建设的系统性工程。
总之,怀化党校系统要用好用足《条例》,通过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创新性来提升自身的整体功能。要紧紧围绕怀化国际陆港建设、“5+10”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鹤中一体化等全市中心大局开展工作,高质量为党育才、高水平为党献策,为深入贯彻实施“五新四城”战略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怀化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师)
